仙乐健康(300791):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91 证券简称:仙乐健康 公告编码:2026-081 债券代码:123113 债券简称:仙乐转债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佳杰路99弄2号8层会议室,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系统。 3、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026 5 2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培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194,781,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6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7,059,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7,721,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64 9,886,51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2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股份9,854,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57%。 2、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00,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反对69,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0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30%;反对69,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8%;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包括2025年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董事会对公司在2025年内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已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76,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3%;反对69,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3%;反对69,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8%;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如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85,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反对68,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0,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2%;反对68,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6%;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其各自的自有土地、房产、设备、资金为其获得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具体融资事项的融资期由公司与各家银行协商确定。上述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上述授信事项的具体事宜。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44,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5%;反对113,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9,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17%;反对113,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6%;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累计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在内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宜。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80,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7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7%;反对7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1%;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高流通性的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该使用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或投资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事宜。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294,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2%;反对459,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8%;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9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79%;反对459,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49%;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370万元的范围内与德勤华永确定审计费用。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75,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反对74,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0,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10%;反对74,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4%;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达成,所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含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和离职人员)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比例解除限售,剩余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关联股东郑丽群系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494,632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186,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7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0.0141% 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785,847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7%;反对7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1%;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的营业收入情况,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达成,所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含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和离职人员)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比例解除限售,剩余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关联股东郑丽群系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494,632 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194,186,084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2%;反对7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7%;反对7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1%;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0.2771%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健康科技产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营养健康及生物技术的研究、转让和技术咨询服务;保健食品销售;食品销售;化妆品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另一生产地址:汕头市黄山路珠业南街11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企业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企业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80,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7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7%;反对7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1%;弃权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个人护理业务的公告》 个人护理业务已连年亏损,考虑到个人护理业务并非公司主业,不能产生协同效应,公司继续对其进行投入能否扭亏为盈并使公司获得合理收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可能进一步扩大公司损失,因此,为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聚焦营养健康食品解决方案主业,减少公司损失,同意公司关停个人护理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个人护理业务关停的有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清算、注销或继续寻求出售、剥离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作为个人护理业务运营主体的公司控股子公司BestFormulationsPCLLC。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76,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3%;反对69,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8%;弃权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封帆律师及陈海琪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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