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603977):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6临017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洪余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洪余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名单如下: 1、同意选举洪余和先生、王叶胜先生、陆明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洪余和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委员,其中张岩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3、同意选举邓铁清先生、温鹏先生、张岩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邓铁清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4、同意选举陆明先生、蔡正孙先生、邓铁清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陆明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苏锦先生、龙江先生、吴荣高先生、何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任期至退休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法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骥先生为公司法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经公司董事长洪余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仕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任期至退休之日止。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敏荆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任期至退休之日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洁芸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黄苏锦先生,1968年6月出生,南方冶金学院矿业系采矿工程专业本 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东同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龙江先生,1967年7月出生,江西工业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与设备专 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兼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吴荣高先生,1977年11月出生,南昌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历, 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主任、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期间:挂职任江西省余江县委常委、副县长)、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何骥先生,1984年7月出生,清华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具备律师 执业资格,中共党员。历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执业律师,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法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李仕民先生,1966年9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江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中共党员。历任江西机械化工厂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总会计师。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罗敏荆女士,1972年6月出生,南昌师范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庆江化工厂统计员;江西省国防科技工业供销公司出纳;江西省民爆器材服务中心会计、财务部副部长;江西国泰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主管、财务部副部长;江西抚州国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内审部部长。 杨洁芸女士,1983年9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部长,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南昌泰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风控负责人,奥光动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证券事务代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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