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601500):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32:12 中财网
原标题:通用股份: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8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92,492,2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3.57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国荣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全部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顾萃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90,184,17099.66662,113,8200.3052194,2600.0282
2、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90,170,25099.66462,122,4400.3064199,5600.029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90,178,89099.66592,113,6200.3052199,7400.0289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A股403,248,81058.23152,238,1200.3231287,005,32041.4454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9,985,95099.63802,346,9600.3389159,3400.0231
6、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9,925,65099.62932,411,7400.3482154,8600.0225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9,908,47099.62682,346,8400.3388236,9400.034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 案 序 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4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12,082,08036.14092,238,1206.694819,110,26057.1643
5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 事薪酬的议 案30,924,16092.50292,346,9607.0204159,3400.4767
6关于调整董 事会独立董 事津贴的议 案30,863,86092.32252,411,7407.2141154,8600.463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朱晓红女士、文锦姣女士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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