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601500):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发展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 (二)整体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全面研究、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的原则,整体考虑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回报期望,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分析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对于公司价值的评价、公司股价和市值动态,常态化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质量是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和基础。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注重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的不断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采取积极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资本市场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管理层深度协同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 第六条 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公司市值管理总体策划。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注重在ESG、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馈和表现,在市场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并进行讨论,主动及时研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具体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市值管理具体落实情况。市值管理计划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董事会应当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 (四)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在建立健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市值的各项工作,参与制定及审议市值管理相关策略及股价下跌时的应对举措;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组织研究制定公司市值管理规划或方案,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品牌文化部、人力资源部、研究院等其他职能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应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市值管理具体工作,对相关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并购、生产经营、ESG管理等信息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资本运营:公司应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演进,积极落实发展战略,聚焦深耕主责主业,适时开展再融资等资本运作,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市场估值的持续提升; (二)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坚持依法合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相关方案,促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一致,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现金分红:公司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资金流转等因素,制定明确、清晰、合理、可持续的股东回报规划,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向投资者阐明公司的发展战略、愿景、使命、目标等,并对公司发展方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行重点说明,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事求是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和成果,充分展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依法合规引导投资者预期,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从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公司可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及股东增持,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七)完善ESG管理体系:公司需注重绿色发展、创造价值以及完善公司治理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为股东、员工、客户及社会各界创造更加长远的价值; (八)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及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具体监测预警,如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研究原因,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调整实施管理策略,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三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促使公司股价充分反映公司价值;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的情况包括: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市值管理禁止行为 第十五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股份回购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增持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回购、增持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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