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科技(30027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31:33 中财网
原标题:汽轮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50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增加、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三
楼304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钟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的出席情况

分类参会数量 (名)代表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会议投票14818,031,37653.9383%
网络投票34580,611,6885.3153%
合计359898,643,06459.2536%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895,867,02399.6911%2,197,6210.2445%578,4200.064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104,324,53497.4080%2,197,6212.0519%578,4200.5401%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895,879,22399.6924%2,197,6210.2445%566,2200.063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104,336,73497.4194%2,197,6212.0519%566,2200.5287%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893,909,07499.4732%4,164,6700.4634%569,3200.063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102,366,58595.5799%4,164,6703.8886%569,3200.5316%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893,986,01699.4818%4,284,4280.4768%372,6200.0415%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102,443,52795.6517%4,284,4284.0004%372,6200.347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894,655,97499.5563%3,398,0700.3781%589,0200.0655%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103,113,48596.2772%3,398,0703.1728%589,0200.55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895,552,74399.6561%2,544,1010.2831%546,2200.060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104,010,25497.1146%2,544,1012.3754%546,2200.5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895,559,14399.6568%2,563,1010.2852%520,8200.058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104,016,65497.1205%2,563,1012.3932%520,8200.48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振松律师、沈致远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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