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30009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31:25 中财网
原标题:华伍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景华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0,89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753%。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1,92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99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7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97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5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7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97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5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3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6%;反对46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1%;弃权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4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60%;反对4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63%;弃权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7%。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0,36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9%;反对46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1%;弃权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4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60%;反对4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63%;弃权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7%。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35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8%;反对46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1%;弃权7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4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793%;反对4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63%;弃权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4%。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0,3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6%;反对50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7%;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3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71%;反对5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30%;弃权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9%。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3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45%;反对48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8%;弃权8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4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164%;反对4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57%;弃权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0%。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32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66%;反对5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5%;弃权6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4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540%;反对5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28%;弃权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2%。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33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9%;反对5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9%;弃权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4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640%;反对5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34%;弃权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拟定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聂景华先生、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319,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58%;反对584,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3%;弃权71,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3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58%;反对5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43%;弃权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9%。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安德科技51%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34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0%;反对4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7%;弃权7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4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89%;反对4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33%;弃权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7%。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安德科技51%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0,3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01%;反对5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2%;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4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027%;反对5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4%;弃权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9%。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安德科技51%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3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01%;反对5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2%;弃权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4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027%;反对5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4%;弃权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9%。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梦源律师、郑晓欣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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