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3010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区环镇西路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崔颖琦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157,242,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021%。 2、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657,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30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10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85,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8%。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1人,代表股份14,924,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338,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7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9人,代表股份2,585,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8%。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3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20,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反对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3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2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38,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19,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8,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9%;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关联股东崔颖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谭炳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共计126,064,57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14,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0%;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表决结果: 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38,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19,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34,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15,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7%;反对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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