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医药(301015):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期间百洋转债暂停转股
证券代码:301015 证券简称:百洋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123194 债券简称:百洋转债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期间百洋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94 2.债券简称:百洋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3年10月20日至2029年04月13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05月21日至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3号)同意注册,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78.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221.15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已于2023年5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百洋转债”,债券代码“123194”。“百洋转债”转股期限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9年4月13日。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期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章第三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如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或者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应在可转债暂停转股后及时办理权益分派事宜,并及时申请可转债于除权除息日恢复转股”及《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条款(详见附件)等相关规定,为保证2025年度权益分派顺利实施,“百洋转债”将于2026年5月21日至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暂停转股,自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百洋转债”正常交易,敬请“百洋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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