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36号核达中远通A座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厚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11,020,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7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0,786,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3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0,23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4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618,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123,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9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 3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建优先生、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董事徐文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已向董事会递交请假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0,845,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9%;反对1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4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48%;反对1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18%;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4%。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0,825,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3%;反对1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2,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910%;反对1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0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0,841,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反对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0.0161% 权股份总数的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53%;反对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7%;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17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4%;反对1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8%;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53%;反对1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13%;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欣悦律师、陈佳宝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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