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25:08 中财网
原标题:交大思诺: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2026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4层408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16,451,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6,238,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21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4,248,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036,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21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4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8,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5,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4%;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春景、聂若渐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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