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30013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庆周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21人,代表股份177,047,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8人,代表股份80,862,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3%。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919人,代表股份80,866,173股,7.124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0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0 <202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76,918,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1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737,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3%;反对1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8%;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76,828,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99.8763% 112,900 0.0638% 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弃权1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647,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2%;反对1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6%;弃权1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2%。 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76,720,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8%;反对1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弃权19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540,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7%;反对1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4%;弃权19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 4.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76,645,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9%;反对2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3%;弃权19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464,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9%;反对2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3%;弃权19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76,479,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5%;反对3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0%;弃权19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298,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2%;反对3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80,575,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3%;反对3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9%;弃权20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335,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4%;反对3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1%;弃权20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6%。 公司董事胡庆周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7.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76,721,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9%;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540,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9%;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5%。 8.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76,812,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6%;反对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0%;弃权1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631,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1%;反对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2%;弃权1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80,33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9%;反对3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6%;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33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9%;反对3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6%;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 公司董事胡庆周先生、副总经理鲍伟岩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0.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76,287,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1%;反对5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5%;188,400 7,00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106,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09%;反对5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1%;弃权1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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