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3013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6-04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孙玉文先生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33层公司会议室(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142,45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6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股份142,39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61% 。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2,24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150 2,181,1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3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007%;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4%;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3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1%;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99%;反对6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4%;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0.2186%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3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96.8587% 65,500 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27%;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申晖控股有限公司、舟山慧博创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易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1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02%;反对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19%;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02%;反对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19%;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9%。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3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2%;反对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弃权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15%;反对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13%;弃权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1.2672%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2,3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0%;反对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8,900股(其2,000 0.0062%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11%;反对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18%;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连奕昕、兰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金杜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5 20 年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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