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02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233号鹏展汇1栋10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宗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5人,代表股份 63,402,24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8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63,266,6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8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135,6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1人,代表股份2,273,7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138,1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135,6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5%。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63,382,397 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7%;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82,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0%;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6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82%;反对1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7%;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0.2991%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6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82%;反对13,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7%;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宗友、田年斌、淮安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邹超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 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5,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9%;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0%;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0.2991%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宗友、田年斌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82,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 13,05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0%;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82,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0%;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5,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9%;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0.1114%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0%;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宗友、田年斌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82,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0%;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82,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0%;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82,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1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6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82%;反对13,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7%;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82,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0.0107%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3,8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0%;反对13,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9%;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杨阳律师、易佳妮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