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3010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01067 2026-02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点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东会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0区润坊路5号润智研发中心1栋9楼903、904显盈科技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涓先生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4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7,236,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90,400股,该部分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6,345,600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50,874,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0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49,51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9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358,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4%。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1,366,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8%。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九)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86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0,86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86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49%;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49%;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49%;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1% 关联股东林涓、肖杰、南京启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86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49%;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0,86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5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49%;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0%;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86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86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陈晋赓律师、石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