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3013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24:46 中财网
原标题:赛维时代: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6-020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6栋11楼公司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文平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人,代表股份295,524,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4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4,799,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8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0,724,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8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股份14,423,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698,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10,724,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82%。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87,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反对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8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8%;反对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96,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0%;反对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97,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6,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97,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6,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反对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97,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7%;反对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7%;反对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雄安君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众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雄安君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赛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4,799,345股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96,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0%;反对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96,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0%;反对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1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反对1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3,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4%;反对1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01:选举李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8,570,921股
10.02:选举毛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8,570,92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选举李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70,216股
10.02:选举毛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70,219股
表决结果:李瑶女士、毛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田维娜律师、万茜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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