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300820):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16:31 中财网
原标题:英杰电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5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三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达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相应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8,87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应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2,253,008股变更为222,204,13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22,253,008元变更为222,204,138元。

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
(二)申报时间:2026年5月20日起45日内(09:30-11:30;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0838-6928306
(五)邮箱:dsb@injet.cn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