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新材(301617):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民天合(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名称变更为“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潍坊金投”)。 2、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潍坊金投持有公司12,183,3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12%),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9%)。 3、近日,公司收到潍坊金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潍坊金投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9.12%下降至8.9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潍坊金投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潍坊金投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潍坊金投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公司股东潍坊金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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