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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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10:4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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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34.03%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32.25%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
是□ 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
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91441481338235464X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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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
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914403001923867367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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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
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4414813382005521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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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0日,公司收到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发来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为如期偿还公司业绩承诺补偿金,其实际控制的兴宁众益福于2026年5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其持股比例由5.79%减少至4.0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4.03%减少至32.25%。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
(万股) | 变动前
比例(%) | 变动后股数
(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 权益变动
方式 | 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 | | |
| 兴宁市众益福
投资有限公司 | 4,021.9608 | 5.79 | 2,781.9608 | 4.01 |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其他:___ | 2026/05/19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 | | |
| 深圳市金信安
投资有限公司 | 10,912.8041 | 15.72 | 10,912.8041 | 15.72 | / | / |
| 兴宁市金顺安
投资有限公司 | 8,696.8420 | 12.52 | 8,696.8420 | 12.52 | / | / |
| 合计 | 23,631.6069 | 34.03 | 22,391.6069 | 32.25 | -- | -- |
三、其他说明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不受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限制。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