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603806):“福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9:10:41 中财网
原标题:福斯特:关于“福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6-036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福22转债”自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前一交易日(即2026年5月2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5月26日)间停止转股,自2026年5月27日起恢复转股。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 期间停牌终止日复牌日
113661福22转债可转债转股复 牌  2026/5/262026/5/27
? 调整前转股价格:14.74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4.59元/股
? “福22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年5月27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元,并于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1”。“福22转债”存续期6年,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8年11月2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65.07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福22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3年5月26日)起,由初始转股价格65.07元/股调整为46.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福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福22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24日)起,转股价格由46.37元/股调整为32.9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福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因触发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3月17日起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福22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24日)起,转股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4.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福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送股或转增股本:P=P/(1+n);
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P=(P+A×k)/(1+k);
1 0
两项同时进行:P=(P+A×k)/(1+n+k);
1 0
派息:P=P-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D+A×k)/(1+n+k)。

1 0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0
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1
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50元(含税)现金红利。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因公司将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对“福22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四、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P-D
1 0
其中:P为调整后转股价,P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1 0
根据上述,“福22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4.74元/股调整为14.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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