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0名,代表股份470,537,5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2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1,266,5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1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271,0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69,433,9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982,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121,4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93,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01%;反对98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34%;弃权1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5%。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469,415,6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995,6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126,2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75,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01%;反对995,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5%;弃权1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5%。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428,2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1,064,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45,1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8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42%;反对1,064,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88%;弃权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69,427,164 99.764% 987,080 表决结果: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股 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123,3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86,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30%;反对98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85%;弃权1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69,438,0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997,0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102,4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97,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44%;反对99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9%;弃权102,4001.0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69,357,4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1,054,9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125,1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17,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704%;反对1,054,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92%;弃权1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49,8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1,061,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126,5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09,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25%;反对1,06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57%;弃权1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22,864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1,101,0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103,6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2% 的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92,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48%;反对1,10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3%;弃权1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469,280,8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1,151,6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105,0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40,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06% 1,151,680 12.000% 105,0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4%。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8,390,055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21%;1,092,4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3%;114,8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390,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21%;反对1,092,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83%;弃权1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6%。 公司董事吴培服、吴迪、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69,381,464 99.754% 1,018,880 表决结果: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137,2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41,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54%;反对1,018,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6%;弃权1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均向本次股东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2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