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粤海资本01 : 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付息公告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3粤海资本01 债券代码:148288.SZ 债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付息日:2026年5月22日 计息期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 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26年5月22日支付自2025 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3粤海资本01 4.债券代码:148288.SZ 5.债券余额:人民币9.00亿元 6.期限:5年 7.当前票面利率:3.29%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9.选择权条款: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10.担保方式:无 11.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 券第3年(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的票面 利率为3.29%。每10张“23粤海资本01”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2.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6.3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 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2.9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 2.除息日:2026年5月22日 3.付息日:2026年5月22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 粤海资本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 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 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 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 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 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 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 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 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 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 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海语路53号自编403-2房 联系人:林丹梅 电话:020-83628085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 场9楼 联系人:薛方 电话:020-32258173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之签章页) 广东粤海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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