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0029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8:46:19 中财网
原标题:润都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公司定于2026年05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1、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0日(星期三)14:30
2、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新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份总数的55.96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86,919,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1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491,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691,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491,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提案1.00《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8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2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77%;反对2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9%;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4%。

提案2.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8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2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77%;反对2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9%;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4%。

提案3.00《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8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2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77%;反对2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09%;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4%。

提案4.0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73,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36,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60%;反对36,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1%。

提案5.00《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73,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5%;反对36,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37%;反对36,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4%。

提案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79,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30,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24%;反对30,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8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林绮红、魏海莲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审查并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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