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股份(68869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8:45:55 中财网
原标题:中创股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中创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年度,保荐人对中创股份的持续督导情况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应的工作计划保荐人已经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保荐人已与中创股份签订承销及保荐协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 检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对中 创股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未发生按有 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未发生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中创股份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人督导中创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 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人已督导中创股份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督促中创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 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 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5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中创股份的 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者在规定 期限内进行事后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 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 处分,以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关注函的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告和传 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 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的,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未出现该等 事项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及相关主体 未出现该等事项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 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 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 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 工作质量保荐人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 应当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 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 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日内按 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 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股份及相关主体 未出现该等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中创股份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下滑,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系:(1)市场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销售订单有所减少;(2)受研发专用设备折旧摊销增加及研发人员薪酬增长影响,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加所致;(3)受下游终端用户内部审批流程延长、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进度放缓等因素影响,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增长,相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保荐人提醒投资者,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水平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市场环境出现不利变化,不排除公司可能存在业绩继续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研发失败及产品迭代滞后的风险
软件及中间件行业具有技术迭代迅速、标准体系复杂且持续演进的显著特征,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的突破性发展,正全方位重塑行业研发范式与竞争格局,对企业的技术前瞻性与持续创新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公司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可能因技术本身存在不可行性,无法在预定时间和预算内完成验证;或因多元化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直接导致研发项目失败;即便技术验证通过且选型正确,仍需持续投入资源将技术转化为符合市场需求的成熟产品,面临产品化落地不畅与市场需求错配的双重风险。

若公司未能前瞻性布局研发资源、精准把握行业技术演进趋势,将导致研发进程受阻、成果不及预期,难以跟上行业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的步伐。上述风险一旦发生,不仅会导致公司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进度滞后,更可能在市场出现功能更强、性能更优、应用场景更丰富的竞品时,逐步丧失原有竞争优势,现有市场份额受到挤压,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与长期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人员的需求较大,高质量、高稳定性的技术团队是公司长期保持技术创新优势和增强未来发展潜力的重要基础。当前,AI与中间件的融合已经是大势所趋,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这种融合趋势促使行业内企业对优秀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一旦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导致公司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下降,也会进一步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最终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公司客户或其下游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军工单位、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上述客户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及集中采购制度,一般于上半年进行项目规划、制定采购计划,项目交付完成及资金结算大部分集中于下半年。因此,公司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第三、第四季度,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四)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家对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以后年度不能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条件,则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在当下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与经济形势中,信创和数字化转型市场正在向常态化发展,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增多。公司客户或其下游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军工单位、事业单位及大型国有企业,客户拥有较高的资信和还款能力,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小。但若宏观经济或者行业发展出现系统性风险,公司某些客户因自身经营等问题,可能使公司无法及时回款甚至无法回收货款,进而对公司经营和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在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双重推动下,国产基础软件中间件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目前,国际知名厂商如 IBM、Oracle等的中间件产品市场份额虽逐步降低,但仍占据市场主流地位。随着信创市场逐步走向常态化,国家针对基础软件中间件的相关政策或将有所调整。同时,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吸引了众多厂商积极投身其中进行战略布局。

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挑战,若公司无法将现有的市场地位和核心技术优势有效转化为更多的市场份额,将对公司业务拓展及可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公司主要向党政、军工、金融、能源、交通等国民经济重点行业领域提供中间件相关产品,所处行业及下游客户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有密切联系。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导致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市场产生波动,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度,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度2024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14,855.4419,425.37-2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766.863,871.68-18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549.083,579.46-199.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895.50-1,679.81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末2024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77,174.2681,131.84-4.88
总资产82,270.2085,998.94-4.34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度2024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30.49-167.35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420.45-19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3.505.51减少 9.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0.045.10减少 5.14个百分点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48.3229.04增加 19.28个百分点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6.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49.08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71.46%和 199.15%。主要原因系:(1)受市场波动加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2)报告期内,受研发专用设备折旧摊销增加及研发人员薪酬增长影响,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加所致;(3)受下游终端用户内部审批流程延长、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进度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增长,相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 215.69万元,主要系当期公司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4.88%。

2025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167.35%、193.33%,主要系公司当期净利润亏损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5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一)深耕中间件行业二十余年,助力解决国产中间件“卡脖子”问题 自 2002年成立以来,公司在中间件行业深耕二十余年,致力于推动中间件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化、产业化,树立了值得信赖的品牌声誉。中间件作为三大基础软件之一,在信息系统中处于应用运行支撑及连接的基础地位,是国民经济关键基础行业数字化应用快速部署与高效实施的有力支撑。公司核心产品具备规模化替代国外主流中间件厂商 Oracle、IBM及开源产品的能力,实现安全能力加固及对主流国产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硬件设施的全面兼容。

基于公司在中间件领域的核心技术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及市场领导力,公司成为最早一批涉足信创领域的中间件厂商,也是第一批加入信创工委会的成员,被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评为“信创工委卓越贡献成员单位”。公司为摆脱国产中间件“卡脖子”的困境提供有力支撑,为基础软件国产化替代做出显著贡献,在中间件行业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二)掌握中间件核心技术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中间件相关技术已实现系统化突破,并掌握六类核心技术:高性能应用服务器系列技术、通讯及应用协同系列技术、业务敏捷流程平台技术、轻量级安全高效 PaaS平台技术、复杂物联网平台系列技术、应用安全高效防护技术、云原生一体化服务管理技术、实时流处理技术。

核心技术的广泛应用显著提高了公司中间件产品的性能优势与功能优势,形成了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三)多次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
公司是我国中间件技术标准的主要推动者和制定者之一,先后主持或参与制定已发布的国家标准 19项、行业标准 6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 172项发明专利及 246项软件著作权,系列产品遵循国际主流技术标准与国产中间件标准体系。

(四)多次主持及牵头参与国家科技及重大专项等课题
公司作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单位,多次牵头或主要参与承担中间件相关的专项课题,并按照课题规定的实施方案与建设内容成功完成相关任务。

2020年公司牵头承担工信部项目,验收意见认为公司“研发了应用服务器、消息中间件、工作流中间件、企业服务总线、数据集成中间件、PaaS平台等 6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间件产品,在架构、功能、性能、易用性、可靠性等维度达到了 Oracle公司、IBM公司同类产品水平”、项目成果“在党政、金融、电信等行业进行了产业化推广,有效支撑了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国外产品替代”。

(五)研发能力突出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拥有 CMMI DEV 5级资质等质量体系认证,形成了一套成熟高效的研发创新体系。公司拥有优秀的技术研发团队,为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升级迭代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公司积极与南京大学、中科院软件所等高校及中间件研究机构深入沟通合作,为公司的持续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六)产品技术引领未来市场方向
为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快速构建、随需应变及安全可靠、稳定高效运行,公司通过持续研发创新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丰富产品功能,形成了基础中间件和广义中间件协同发展的格局,并加快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深度布局,打造新一代基础设施软件。基础中间件,公司全面提升云原生支撑能力,新研制中创分布式数据缓存中间件软件 3.0及中创应用服务器软件(可信版)、中创负载均衡软件(可信版)、中间件管理平台等新产品,实现了从传统中间件替代到云原生全栈式解决方案的跨越,并在众多行业领域规模化应用;广义中间件,公司先后在原有物联网监管平台、中创 PaaS平台软件等产品的基础上,推出中创数据流处理平台、中创元穹 AI模型管理平台等新产品,适应了当前中间件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丰富了产品销售形态,提升了中间件整体解决方案交付效率。目前中创数据流处理平台、中创元穹 AI模型管理平台已经开始在交通等领域试点应用。中创 PaaS平台已在军工、政府、金融领域建立典型示范。

在数字化、智能化战略的引导下,数字生态发展提速,公司正积极布局未来市场竞争格局将不断细分化、场景化,公司将根据产品与技术不同的场景特点和技术特色,在各领域深度融合及落地应用,并逐步形成独特的技术壁垒与新的发展格局。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5年度,公司研发支出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7,178.715,640.8627.26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7,178.715,640.8627.2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 例(%)48.3229.04增加 19.28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02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 7,178.71万元,同比增长 27.26%。202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8.32%,同比增加 19.28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5年度,公司持续推进研发进展,新增申请发明专利 14项,新增授权发明专利 16项;新增申请软件著作权 9项,新增授权软件著作权 11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知识产权拥有量为 434项,其中发明专利 172项,外观设计专利 2项,软件著作权 246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895.37万元,另有现金管理产品余额 1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47,692.56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7,756.83
二、募集资金净额39,935.7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8,122.68
本年度使用金额11,032.28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16,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42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79.39
-2025 其他 年度尚未完成置换的部分635.63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5,895.37
注: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置换的职工薪酬等募集资金投入共635.63万元。(已分别于2026年1月、2026年4月完成置换)。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其已披露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创股份2,145.00万股,持股比例为 25.22%,为中创股份的控股股东。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景新海、程建平二人为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中创股份 35.63%的股权,为中创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中创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创股份董事、监事(已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期初持有股数期末持有股数报告期内股份 增减变动量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1景新海董事长7,931,9757,931,975--
2高隆林董事、总经理472,100472,100--
3曹骥董事会秘书50,00050,000  
4肖景华财务负责人10,00010,000  
5韩锋副总经理100,000100,000--
6何忠胜副总经理80,00080,000--
7王蒴副总经理120,000120,000--
8赵欣副总经理100,000100,000--
9陈曦监事会主席 (因监事会取 消离任)65,00065,000--
10李易监事(因监事 会取消离任)20,00020,000--
合计8,949,0758,949,075--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已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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