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科技(920159):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920159 证券简称:农大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2025年11月14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5年12月1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99号),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16,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193.4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06.56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30001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本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东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银行账户:86616004101421021214)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成上述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前述注销账户对应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注销证明文件》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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