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300351):永贵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6-040 债券代码:123253 债券简称:永贵转债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贵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72026 5 20 10 日至 年 月 日已有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永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8.23元/股)的130%(即23.70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可能触发“永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 根据《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3. 当期转股价格目前仍为18.23元/股。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18.23 / 18.19 / “永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2日起生效。 4.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3号),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9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980.00万张,债券简称“永贵转债”,债券代码“12325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3月19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5年9月19日至2031年3月1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29元/股。 2025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永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8.2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8.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4日起生效。 2026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永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8.2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8.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2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永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预计触发“永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说明 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0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永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8.23元/股)的130%(即23.70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可能触发“永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永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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