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迈特(30136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367 证券简称:瑞迈特 公告编号:2026-040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89,11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60万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389,111股,即89,210,8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年度公司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8,879,186.74元(含税),共计转增35,684,355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58,879,186.74/89,600,000*10=6.57133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本次实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总数÷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10股=35,684,355股÷89,600,000股×10=3.982628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6571337元)/(1+0.3982628)。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60万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727,680股,即88,872,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年度公司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8,655,731.20元(含税),共计转增35,548,928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发生股权激励归属等使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2、自方案披露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第一个归属期所涉及338,569股股票归属完成,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减少至389,111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960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389,111股,本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89,210,889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89,111股后的89,210,8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6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9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3、截至本次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89,111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89,6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为125,284,355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股本溢价,无税务费用。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89,111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五、分配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8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后,按新股本125,284,355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1.8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4、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103.96元/股调整为73.8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 *10 股 =58,879,186.74/89,600,000*10=6.57133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本次实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总数÷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10股=35,684,355股÷89,600,000股×10=3.982628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6571337元)/(1+0.3982628)。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汇亚大厦17层10号 咨询联系人:杜祎程 咨询电话:010-63355096 传真电话:010-63355096 十、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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