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6-02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七届2024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于2024年8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4年11月1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20日实施完成,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除2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参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资格的2人以外)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2024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61元/份调整为4.55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4年11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972名激励对象授予2,209.4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55元/份。 7.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55元/份调整为4.42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42元/份调整为4.32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879,012份股票期权,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923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334,638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 11.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32元/份调整为4.124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20日执行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0 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32元/份调整为4.124元/份。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2024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大洋电机关于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系按照《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且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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