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璞泰来(603659):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7:55:27 中财网
原标题: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 对象一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新嘉拓”)
 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96,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820,115.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9.07
特别风险提示?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 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授信事宜,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1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196,000万元。2026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4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86,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深圳新嘉拓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新嘉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嘉拓智能71.54%股权 嘉拓智能持有深圳新嘉拓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54989030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2日
注册地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翠景路37号坪山城投智园A栋 A501及A栋1层A101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货 物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生产线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606,752.79
 负债总额509,952.49
 资产净额96,800.31
 营业收入347,009.93
 净利润18,880.10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本金限额1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 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 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 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 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分别为180,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2.0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07%。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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