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300179):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6-029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已于2026年5月20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2年12月1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3,167,500股。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份额的股票来源为上述已回购的股份,实际授予份额为366,000份(每1份额对应1股标的股票,共366,000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及锁定期 2025年5月20日,公司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366,000股公司回购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753%,过户价格为5.375元/股。 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首次授予份额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5年5月20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批次授予份额的锁定期最长为48个月,自该批次授予份额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四期解锁,对应每期解锁比例依次为30%、30%、20%、20%。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已于2026年5月20日届满,应解锁比例为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份额的30%,对应10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54%。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8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实际完成情况对应不同公司层面的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期可解锁份额数量与锁定期内考核对象的绩效结果挂钩,考核结果及对应解锁比例如下:
在公司业绩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持有人当期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锁的份额×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因公司12名激励对象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前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持有人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而离职,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由此,上述12名激励对象18,150 第一批解锁份额对应的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对应 股。 其余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份额的39名持有人,经公司综合评估,在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满足岗位要求”,对应个人层面解100% 锁比例为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份额的 。不存在持有人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全部达标或未达标对应未解锁的情况。 综上所述,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份额的持有人第一批股份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89%。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期可解锁份额数量与锁定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及考核对象的个人绩效结果挂钩,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目标值,满足当期公司层面的解锁条件,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为当期可解锁份额的100%。除解锁前离职人员外,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份额的39名持有人在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满足岗位要求”,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份额的100%,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份额的持有人第一批股份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合计可解锁份额为91,650份(每1份额对应1股标的股票,共91,650股)。 2、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分配至各持有人,对于因人员离职等原因收回的股票,在处置为现金后,由公司收回。 3、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可以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计算应分配金额,并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向持有人进行分配。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首次授予份额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将在情形发生之日后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分配 1、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分配至各持有人,对于因人员离职等原因收回的股票,在处置为现金后,由公司收回。 2、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可以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计算应分配金额,并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向持有人进行分配。 (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1 、在存续期之内,除法律、行政法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或经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 、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5、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待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应在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处理相应的标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如有)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7、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持有人授权管理委员会确定。管理委员会可授权公司证券部门协助办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相关事项。 (七)持有人发生变动时的处置方法 1、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内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的,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计算。 2、持有人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而离职,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计算。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不再在公司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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