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盛屯矿业(60071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进展

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7:36:03 中财网
原标题: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4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能源金属”)、CHENGTUNCONGORESSOURCESSARL(刚果盛屯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CCR”)、CHENGTUNMETALINTERNATIONALTRADEPTE.LTD.(盛屯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国际”)。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为盛屯能源金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黔南分行”)申请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最高额3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下属公司CHENGTUNGLOBALRESOURCESINVESTMENTLIMITED(盛屯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资源”)及KALONGWEMININGSA(以下简称“KMSA”)为公司下属公司CCR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曼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开曼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美金1,000万元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盛屯金属国际在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最高额本金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境外投资流动资金类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ChengtunNewMaterialsCo.,Limited(盛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新材料”)以其持有环球资源100%股权为盛屯金属国际的境外投资流动资金类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与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署一份《股份质押契约》,担保债权本金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间为前述《股份质押契约》日期开始并于质押权人信纳所有被担保债务均已获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支付或以其他方式全面解除之日结束的期间。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4月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8日和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与交通银行黔南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盛屯能源金属交通银行黔南分行办理授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叁亿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下属公司环球资源及KMSA为公司下属公司CCR在中国银行开曼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美金(大写)壹仟万元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盛屯金属国际在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办理境外投资流动资金类贷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壹拾亿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下属公司盛屯新材料与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股份质押契约》,以其持有的环球资源100%股权为盛屯金属国际在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办理境外投资流动资金类贷款(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壹拾亿元整)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间为前述《股份质押契约》日期开始并于质押权人信纳所有被担保债务均已获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支付或以其他方式全面解除之日结束的期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盛屯能源金属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95,496.07万元,公司为CCR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公司为盛屯金属国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盛屯能源金属
(1)公司名称: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0日
(3)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苏贵勇
(5)注册资本:人民币146,250万元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盛屯能源金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6,889,492,664.715,582,047,581.91
负债总额(元)5,546,033,167.744,253,660,915.11
资产净额(元)1,343,459,496.971,328,386,666.80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1-12月
 (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1,330,225,628.994,445,988,499.57
净利润(元)13,367,449.7696,863,777.26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盛屯能源金属盛屯矿业的控股子公司。

2、CCR
(1)公司名称:CHENGTUNCONGORESSOURCESSARL(刚果盛屯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9日
(3)注册地址:刚果民主共和国卢阿拉巴省科卢韦齐市穆查查县卡米比村恩齐洛路
(4)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采矿、精炼及焦化活动
(6)CCR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3,082,387,321.212,647,820,689.70
负债总额(元)2,555,619,774.872,131,412,813.02
资产净额(元)526,767,546.34516,407,876.68
项目2026年1-3月 (未经审计)2025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1,082,033,323.043,969,219,010.82
净利润(元)18,476,816.10360,505,767.68
(7)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CCR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孙公司。

3、盛屯金属国际
(1)公司名称:盛屯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5日
(3)注册地址:10MarinaBoulevard,#39-3939,MarinaBayFinancialCentre,Singapore018983
(4)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一般货物贸易(进出口业务),金融咨询顾问业务。

(6)盛屯金属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8,303,110,996.896,672,419,480.52
负债总额(元)6,964,665,810.865,955,048,628.87
资产净额(元)1,338,445,186.03717,370,851.65
项目2026年1-3月 (未经审计)2025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799,575,703.121,940,906,998.16
净利润(元)634,971,902.48122,440,158.06
(7)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盛屯金属国际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盛屯矿业环球资源KMSA盛屯矿业盛屯新材料
被担保方盛屯能源金属CCR盛屯金属国际  
债权人交通银行黔南分 行中国银行开曼分行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股份质押担保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后 三年三年主合同约定的 债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股份质押契 约》日期开始 并于质押权人 信纳所有被担 保债务均已获 无条件及不可 撤回地支付或 以其他方式全 面解除之日结 束的期间。 
担保金额最高额本金为人 民币30,000万元 整1,000万美元最高额本金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 权本金及利息、 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 金和实现债权的 费用。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 费)、保全费、 公告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 费及其它费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包括 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 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 付费用。主合同项下的 贷款本金、利 息(包括但不 限于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 逾期利息、罚 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 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 用等);以及 盛屯金属国际 应支付的任何 其他款项(无 论该项支付是 在贷款到期日 应付或在其它 情况下成为应 付)。任何和所有债 务人在其作为 一方的融资文 件项下应付的 或在将来任何 时候可能应付 给获质押方的 所有款项(包 括本金、利息 、罚息、费用 或其他款项)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盛屯能源金属、CCR、盛屯金属国际是公司的下属公司,上述担保是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盛屯能源金属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等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058,207.7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21%,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7,204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041,003.7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17%,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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