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601228):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243619.SH、244653.SH 债券简称:24粤港01、25粤港01、25粤港02、25粤港03、25粤港04、26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2:00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波先生、吴超先生、陈建年先生、郑灵棠先生、马楚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对黄波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吴超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陈建年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郑灵棠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对马楚江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焦广军先生、朱桂龙先生、柯思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对焦广军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朱桂龙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柯思华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控制在343万元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波先生,197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务局办公室主任,广州港务局海港管理处处长,广州港务局港务监督管理处处长,广州港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吴超先生,197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总体规划研究部副部长、部长,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总体规划处处长,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南沙区政府副区长。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陈建年先生,1969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市发改委规划处、社会发展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郑灵棠先生,197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副部长、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总经理,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灵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马楚江先生,1966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港务局对外经济处副处长,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投资发展部部长,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楚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焦广军先生,1966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裁、总裁,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津市十八届人大代表、天津滨海新区十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广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朱桂龙先生,196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合肥工业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等。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高技术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常务理事、产学研合作专委会主任;兼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桂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柯思华先生,197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 曾任广州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广州市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思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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