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科技(300387):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22:56:15 中财网
原标题:富邦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名(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王仁宗先生(董事长)、周二华女士、王应宗先生、胡育化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郭飞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龚红先生、曾光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经与会董事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王仁宗、龚红、曾光、胡育化王仁宗
审计委员会郭飞、龚红、王应宗郭飞
提名委员会曾光、龚红、王仁宗曾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龚红、郭飞、周二华龚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郭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王仁宗先生
2、副总经理:周志斌先生、冯嘉炜先生、万刚先生、易旻女士
3、财务负责人:万刚先生
4、董事会秘书:易旻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仁宗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仁宗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自2007年起即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15年起兼任公司总经理,在前期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期间,均严格遵循公司治理规范,清晰界定并履行自身职责,未发生职责交叉、权责边界模糊的情形,始终秉持勤勉尽责、诚信履职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本次续聘既保持了公司战略的连续性与管理层的稳定,又能发挥王仁宗先生深厚行业积淀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提升决策与执行效率,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具有合理性。

为规范公司治理,明确决策与执行边界,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中,合理划分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权,重大事项均经董事会集体决策。在独立性保障方面,公司已构建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全方位独立体系,并借助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监督制衡机制,有效防范内控风险,确保在现行治理框架下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易旻女士任职期间不分管公司经营业务。易旻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且具备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5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内部审计负责人:周丽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丽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旻
电话:027-87002158
传真:027-87002158
邮箱:hbforbon@forbon.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288号
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宋功武先生、毛基业先生、赵国栋先生及独立董事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上述人员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原公司副总经理ErikAlexanderBijpost先生、刘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任后上述人员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上述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离任董事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离任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持续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1、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附件:
王仁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1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分别担任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自2007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长,自2015年5月20日起任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10月起任武汉诺唯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15年9月起任湖北仰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2月起任武汉盘古数字检测有限公司董事;自2017年1月起任加拿大SoilOptixInc.董事长;自2018年5月起任武汉禾瑞新型肥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9年9月起任烟台市首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自2019年8月起任应城市麦迪威尔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自2019年8月起任应城市景顺恒泽商贸有限公司监事;自2020年1月起任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5月起任北京搜土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21年8月起任湖北番茄公社数字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23年6月起任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自2023年7月起任武汉欧特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12月起任康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仁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约85,878,551股,通过应城市麦迪威尔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10,001,357股,通过应城市景顺恒泽商贸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2,341股,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仁宗先生与董事王应宗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王仁宗先生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仁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2 —— 3.2.3 3.2.4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条、第 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志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大学学历。1994年7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应城市第一制盐厂先后担任质检中心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企划部副部长等职务;2004年6月至2007年1月任应城富邦销售总监,2007年2月至2019年5月历任公司销售总监、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自2019年5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3年7月担任烟台市烟农富邦肥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8年5月担任武汉禾瑞新型肥料有限公司董事;自2019年9月担任烟台市首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自2024年11月担任武汉富邦安耐斯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志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542股,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志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冯嘉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硕士学历。19968 1999 6
年 月至 年 月于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市场开发部买手、客户主管等职务,2003年12月至2006年9月任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7年1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市场总监、副总经理,自2010年102018 7
月起任武汉诺唯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 年 月起历任荷兰HollandNovochemB.V.、法国PSTINDUSTRIES公司总监、董事、总经理;自2019年10月起任荷兰ForbonTechnologyNetherlandsB.V.董事;自2021年62025 3
月起任阿尔赛斯(武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自 年 月起任武汉欧特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自2025年3月起任加拿大SoilOptixInc.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嘉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8,289股,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嘉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万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1993年7月至2007年4月在湖北省应城盐矿先后担任财务部会计、科长、部长,2007年5月至2008年3月任湖北杰之行服饰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11月被选举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3月辞去监事,2013年3月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自2023年5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自2022年1月起任富邦湘渝(岳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5年11月起任岳阳富渝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2023年,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刚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易旻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学历。自2011年9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部,历任证券事务助理、投资者关系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自2023年5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旻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易旻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及第3.2.5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5月至2003年4月任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会计组长;20063 2010 5 2010 5
年 月至 年 月任湖北亿立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年 月至
2018年8月任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审计部经理;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任武汉菲沙基因信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任2020 5 2021 3
武汉天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年 月至 年 月任武汉盛为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审计部,自2023年5月起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丽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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