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300069):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西安中科西光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2.5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二、公司在与各方进行初步磋商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三、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次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或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 四、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中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五、公司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要求各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并对中介机构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情况进行了登记备案。 六、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确认,并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本次交易中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规范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