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60059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12 ()最近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确定以2026年5月18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98元/份。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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