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五洲特纸(605007):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8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五洲特纸(江西)与中信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及2026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5月8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1,000.00万元(不包括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和202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五洲特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1、被担保人:五洲特纸(江西);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10,000.00万元;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2.2款约定的期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7年5月1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中信银行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中信银行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中信银行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江西)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其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4,1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4.97%,对外担保余额为556,73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2.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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