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601198):东兴证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的说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拟由中金公司通过向东兴证券全体 A股换股股东发行 A股股票、向信达证券全体 A股换股股东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东兴证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聘请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2、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 3、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4、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在本次交易中,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惯例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估值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外,东兴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要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的盖章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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