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002330):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郑思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郑思敏女士 副总经理:柴瑞芳女士、刘鹏先生 财务总监:柴瑞芳女士 董事会秘书:刘鹏先生 内审部门负责人:秦艳艳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何广亮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四、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于瑞波先生、李付宪先生在任期届满后离任,于瑞波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付宪先生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付宪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未持有公司股份。于瑞波先生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该公司股权的25%,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于瑞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400股,其所持股份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公开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于瑞波先生、李付宪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6339032;0536-6339137 联系地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 电子信箱:dls525@126.com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简 历 郑思敏,女,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国肉类协会副会长、中国肉类协会猪业分会会长、山东省肉类产业联盟理事长。荣获全国食品安全优秀管理者、中国食品安全年会普法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务工作者、首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等称号。曾任中央电视台科教节目制作中心导演助理、党办委员,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办公室主任。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思敏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21,400股。郑思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思敏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柴瑞芳,女,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潍坊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瑞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柴瑞芳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鹏,男,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出生,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2010年12月任职于公司证券部,2012年7月30日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荣获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4)杰出董秘,2026年1月被聘为山东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专家库成员。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秦艳艳,女,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取得中级会计师证书。历任公司财务经理,审计监察经理。现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艳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何广亮,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曾任职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4年7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广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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