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000670):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0:54:22 中财网
原标题:盈方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4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熠”或“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合称“出借方”)与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同意向上海联熠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其中上海肖克利提供借款额度为4,500万元人民币,深圳华信科提供借款额度为5,500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借款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方根据约定或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鉴于上海肖克利为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标的之一,持有上海肖克利2.03%股份的股东上海镜兰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镜兰”)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上海镜兰的有限合伙人颜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舜元”)实际控制人陈炎表之儿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重组将上海镜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故从谨慎角度,认定本次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浙江舜元及其关联方任职,董事史浩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50万元(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除外),主要为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无线香港“)与上海肖克利共同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上海联熠,其中联合无线香港投资550万元人民币,占上海联熠股权比例为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2400411D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25号四层B01室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陶涛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衡器、计算机、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江苏新纪元半导体有限公司2,307.9534.97
2陶涛1,041.9915.79
3程家芸985.1914.93
4上海昱跃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77.3811.78
5冯建萍528.808.01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6王溪岑425.856.45
7邵能399.106.05
8上海镜兰133.742.03
合计6,600.001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肖克利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陶涛、程家芸和刘依佳。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未经审计)2025/9/30(未经审计)
净资产34,557.2338,296.48
项目2024年度(未经审计)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42,969.41128,869.77
净利润4,512.085,411.31
4、关联关系
鉴于上海肖克利为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标的之一,持有上海肖克利2.03%股份的股东上海镜兰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上海镜兰的有限合伙人颜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实际控制人陈炎表之儿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重组将上海镜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故从谨慎角度,认定本次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5、上海肖克利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其中上海肖克利提供借款额度为4,500万元人民币,深圳华信科提供借款额度为5,500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借款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提款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根据借款方要求可续展6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利息不纳入借款额度计算,借款方根据约定或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方每月计息,借款到期归还本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提供借款,借款额度配比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与上海肖克利所持有的上海联熠的股权比例确定,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1: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借方2: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方: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
1、为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其中上海肖克利提供借款额度为4,500万元人民币,深圳华信科提供借款额度为5,500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借款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提款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根据借款方要求可续展6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利息不纳入借款额度计算,借款方根据约定或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方每月计息,借款到期归还本息。

2、借款到期,借款方未及时归还本金及利息的,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因借款方逾期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给出借方造成损失的,由借款方赔偿。

3、本协议自各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署后且经公司股东会和上海肖克利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华信科和上海肖克利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提供借款系满足其运营的资金需要,本次借款为上海联熠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并存续的关联交易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肖克利(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华信科、上海肖克利和上海联熠签署的《借款协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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