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节能(000820):重大诉讼及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6-043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及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立本”)系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案原告。 3、涉案的金额:10,937,76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诉讼费87,427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系联合立本为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债务人追索应收账款债权的法律行为。经公司初步判断,本次诉讼预2025 计不会对公司 年度及以前年度报表的损益产生重大影响,联合立本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于2025年就本次诉讼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若后续本次诉讼胜诉并顺利收回相关款项,将会对公司2026年度报表的损益产生积极影响,相关债权回收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和现金流。由于案件尚处于法院受理阶段,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裁判结果及实际可回收金额均具有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实际影响,以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5、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诉讼事项的情况 近日,联合立本收到《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川0923民初1646号】。原告联合立本与被告四川天府宽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分包产生合同纠纷,联合立本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待开庭审理。 (一)《民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横路3号东一产业园电子装备车间一六楼608 法定代表人:肖敏 被告:四川天府宽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蓬莱镇蓬盐大道10号附2号四川天府宽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2楼卤水净化房 法定代表人:李磊 第三人: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 住所地: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景家坝1-3层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罗元兵 2、诉讼请求 (1)被告支付工程款10,937,765元(人民币,下同); 2 ()迟延支付工程款的利息(违约金): 自2026年4月1日起,以3,429,2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3%>计算,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自2026年4月1日之后的违约金,以36,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请求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就案涉工程项目折价或拍卖款在10,937,765元范围内享受优先受偿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且在七日内履行完毕付款义务;主张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系联合立本为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债务人追索应收账款债权的法律行为。经公司初步判断,本次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报表的损益产生重大影响,联合立本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于2025年就本次诉讼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若后续本次诉讼胜诉并顺利收回相关款项,将会对公司2026年度报表的损益产生积极影响,相关债权回收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和现金流。 公司将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并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审理情况,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8,700.79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47.52万元,14.34% 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相关款项暂未实际收回,因此本次披露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自身权益,并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附件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