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6-027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于2026年4月9日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自2020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军先生、孙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冯军先生、孙丽女士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军先生、孙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拟作出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计划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冯军先生(独立董事)、孙丽女士(独立董事)、何向东先生。冯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何伟先生、何向东先生、孙丽女士(独立董事)。何伟先生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孙丽女士(独立董事)、何伟先生、冯军先生(独立董事)。 孙丽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冯军先生(独立董事)、何向东先生、孙丽女士(独立董事)。冯军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冯军先生、孙丽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冯军,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就职于沈阳辽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中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9月至今在辽宁中意慧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职部门经理。2025年6月入选辽宁省财会监督人才库。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 2、孙丽,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2004年3月至今,任职于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区域国别经济研究院院长(非行政职务)、辽宁大学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非行政职务)。辽宁省高层次“领军人才”,沈阳市杰出人才,辽宁大学“杰出人才”特聘教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辽宁省委省政府、沈阳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省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先后在国内外高水平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和专著近80篇(部);40余篇资政建议得到国家、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被决策采纳;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等60余项;30余部专著、学术论文获得省部级政府一等奖及其它奖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军先生、孙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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