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科技(92018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180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9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 5月 9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强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副总经理王志强、副总经理张华泉、财务总监陶红杰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独立董事周玉琴女士、黄振东先生因在异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为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支出,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5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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