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300407):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时间:2026年05月18日 00:21:10 中财网
原标题:凯发电气: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6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苏光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换届聘任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孔祥洲先生(董事长)、王伟先生(副董事长)、冯波先生(副董事长)、王传启先生、刘佳先生、苏光辉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徐泓女士、杜至刚先生、丁振华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5月18日起,任期三年。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孔祥洲、王伟、王传启、丁振华、冯波孔祥洲
提名委员会杜至刚、徐泓、王伟杜至刚
审计委员会徐泓、孔祥洲、丁振华徐泓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丁振华、杜至刚、王传启丁振华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与合规部负责人的情况总经理:王传启先生。

副总经理:刘坤先生、杨翔先生、赵志锦先生、苏光辉先生、张志刚先生。

董事会秘书:苏光辉先生。

财务负责人:赵军先生。

总工程师:宋金川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王瑞瑾女士。

审计与合规部负责人:韩娟女士。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审议通过。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与合规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审计与合规部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苏光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王瑞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2-60128018
传真:022-60128001-8049
邮箱:zhengquan@keyvia.cn
联系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证券部邮政编码:300392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周水华先生在任职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王勇先生目前持有公司7,000,000股股份,其任职到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前述三位董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副总经理张忠杰先生目前持有公司5,715,320股股份,其任职到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张忠杰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方攸同先生、周水华先生、王勇先生、张忠杰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方攸同先生、周水华先生、王勇先生、张忠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1、孔祥洲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电机系铁道电气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接触网设计项目负责人、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接触网科科长、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兼电力牵引研究所副所长、天津保富、东方凯发董事长,凯发有限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南凯、北京瑞凯、凯发中特董事及天津华凯、天津优联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孔祥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116,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祥洲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孔祥洲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王伟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铁道牵引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变电科工程师、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电力牵引研究所开发部部长、凯发有限总经理,凯发电气总经理,东方凯发董事、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天津保富董事、天津优联董事、天津华凯董事、凯发中特董事、凯发德国总经理,四川纳珠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86,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王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王传启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工学博士学位。曾任烟台东方电子中心研究所工程师、烟台东方电子保护事业部高级工程师、凯发有限副总经理,东方凯发董事、凯发电气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华凯董事、天津优联董事、天津保富董事长、凯发中特董事长,凯育智航执行董事、凯发智控董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传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4,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除此之外,王传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传启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冯波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2008年7月至2015年2月,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工作,历任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西区开发部部长;北京丰台科技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3月至2021年2月,历任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智慧低碳城市处副处长、智慧城市发展联盟执行秘书长;中心党总支委员、办公室副主任等。2021年2月至2022年3月,任世茂服务控股有限公司(HK00873)副总裁。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智能轨交行业部总裁、北区总裁。2024年9月起,担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15)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28)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冯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冯波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波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刘佳先生,1983年生,暨南大学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毕业,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第十四届广州市政协委员。现任佳都科技(600728)董事、高级副总裁。兼任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顾问,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广州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天河区工商联副主席、中山大学EMBA课程企业导师及广州大学产业教授等职务。曾获评“广东省首席人工智能官”、“广州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广州市产业高端人才”、“广州金融高级专业人才”等称号。曾任时代新科技项目管理部经理,佳都集团企业发展部高级经理,佳都科技战略管理中心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云从科技(688327)董事,广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广州市新的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起草咨询专家等。

截至本公告日,刘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佳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佳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苏光辉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化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接触网设计所副所长、院副总工程师,2020年8月起担任公司国际部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国际部及证券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苏光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苏光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光辉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徐泓女士,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6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并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86年至1990年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系教师;1990年至2015年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新疆弘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春立医疗(688236)独立董事、北京万融壹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北京乾中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电乾源装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君和兴业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徐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泓女士因长生生物事件,2018年12月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警告,2019年5月被深交所公开谴责;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8、杜至刚先生,1957年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工学博士学历、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SeniormemberofIEEE。历任山东省电力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国家电网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国际合作部主任、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曾兼任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国网澳洲资产公司董事长,香港港灯公司董事,国网国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担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0682)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05)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杜至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杜至刚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9、丁振华先生,1965年生,男,汉族,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学历、学位。

历任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书记,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长期从事电力系统自动化、综合能源管理方面工作,曾任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2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系统自动化专委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系统控制与保护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烟台市公众公司协会首任会长等职务,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兼职教授、校外博士生指导教师,拥有深厚的电力系统及能源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研发管理与上市公司运营管理经验。

截至目前,丁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丁振华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10、刘坤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电子商务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国铁市场部西北区域经理、国铁市场部副部长、国铁市场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国铁市场营销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刘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刘坤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坤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1、杨翔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城轨市场部区域经理、城轨市场部副部长、城轨市场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城轨市场营销工作同时兼任凯发智控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杨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杨翔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翔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2、赵志锦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担任天津市土木工程学会城市轨道交通分会理事、2020年加入IEEEPES电力系统保护控制技术委员会,曾任公司工程技术中心主管,工程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工程实施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赵志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赵志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志锦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3、张志刚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电站综合自动化事业部硬件室主任,2007年5月起担任公司研发中心硬件平台室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采购部部长,主要负责公司供应链采购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张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志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志刚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4、赵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

1994.9-2003.3任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公司部客户经理,2003.4-2006.2任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公司部经理,2006.3-2008.6任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08.7-2010.2任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广东路支行行长,2010.3-2011.3任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城区事业部副总经理,2011.4-2012.6任天津滨海农商银行低碳与绿色环保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2.7-2016.4任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企业金融一部总经理,2016.4-2018.6任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滨海金融一部兼任滨海支行总经理兼行长,2018.6-2022.4任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企业金融七部总经理,2022.4-2023.5任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机构部总经理,2024年6月至2025年8月任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赵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赵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5、宋金川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远动技术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天津滨海高新区“优秀青年”,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引供电分技术委员会委员。曾任公司研发中心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主要负责公司研发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宋金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宋金川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金川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6、韩娟女士,1985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中级会计师。曾就职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4月至今,在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合规部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韩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韩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娟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7、王瑞瑾女士,198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11年7月至今,在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职。王瑞瑾女士已于2012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王瑞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瑞瑾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瑞瑾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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