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2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王承辉、聂志明、郑宇润、葛晓萍、梁丽萍、董学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653,455股(即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