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新化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应思斌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应思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召集人如下: (1)提名委员会委员:李春光先生、马文超先生、胡健先生;独立董事李春光先生任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春光先生、马文超先生、胡健先生;独立董事李春光先生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委员:马文超先生、李春光先生、王平先生;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马文超先生任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委员:胡健先生、应思斌先生、侯昭胤先生;胡健先生任召集人。 任期为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应思斌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应思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王卫明先生、赵建标先生、张新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洪益琴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胡建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建波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吴旭明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为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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