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30151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调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舜禹股份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寿县寿州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县舜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拟与芜湖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创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7,500.00万元;拟与聊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聊城水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3,000.00万元;拟与合肥丰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丰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3,000.00万元;拟与错那市通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工程”)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调增与聊城水务发生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增后2026年度公司与聊城水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6,000.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日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聊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7409715154 法定代表人:王吾雪 7 公司住所:聊城市柳园南路 号 注册资本:30,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大数据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聊城水务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舜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聊城水务持有聊城舜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30.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与聊城水务的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与披露。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聊城水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招标价格、公司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调增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关联交易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对于上述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舜禹股份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聊城水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3,000.00万元,调增后2026年度公司与聊城水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6,000.00万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舜禹股份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小金 黄 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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