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60322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何瑛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本次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何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 5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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