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江丰电子(300666):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7:46:01 中财网
原标题:江丰电子: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20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继续为日本江丰向银行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亿日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2023-101
告》(公告编号: )。

(二)鉴于该笔担保即将到期,为支持日本江丰的经营与发展,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为日本江丰向银行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亿日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被担保对象日本江丰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鉴于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KFMIJAPAN株式会社
2、企业法人编号:0100-01-191686
3、住所: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大手町二丁日2番1号
4、成立时间:2018年5月7日
5、可发行股份数:100万股
6、已发行股份数:3万100股
7、资本金额:3亿100万日元
8、会长:姚力军
9、经营范围:用于电子工业、精密工业的薄膜制造关联产品的进口和销售;铝、钛、铜等非铁金属的出口;强化塑料纤维及加工产品的进出口销售;橡胶、塑料材料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和销售;国际企业咨询业务;企业投资业务及以上项目附带关联的所有业务。

10、与本公司的关系:日本江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1、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23,482,805.18142,148,935.67
负债总额94,591,616.57111,033,421.88
其中:流动负债92,371,236.11109,183,406.86
其中:银行贷款39,076,399.2737,812,959.40
净资产28,891,188.6131,115,513.7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项目2025年2026年1-3月
营业收入264,675,982.5862,204,014.85
利润总额7,968,827.263,322,878.15
净利润5,548,495.133,322,878.15
注:以上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被担保人日本江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保证的主债权:银行贷款10亿日元。

(三)保证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具体担保内容以与银行机构协商确定后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本江丰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为支持日本江丰的经营与发展,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以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为日本江丰向银行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亿日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6,051.84万元人民币(即:8.7亿日元约合3,771.84万元人民币,日元汇率按100:4.3327折算),且均是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7.2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15,727.64万元人民币(包括10亿日元约合4,332.70万元人民币,日元汇率按100:4.3327折算;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23.2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不存在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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