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鑫铂股份(003038):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DOCX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5:51:23 中财网
原标题: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docx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环保”)、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7,9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鑫铂光伏提供担保余额为126,474.43万元、对子公司鑫铂环保提供担保余额为21,840.00万元、对子公司鑫铂科技提供担保余额为106,696.81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74,924.49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子公司鑫铂光伏提供担保余额为122,774.43万元、对子公司鑫铂环保提供担保余额为19,350.00万元、对子公司鑫铂科技提供担保余额为104,956.81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66,994.49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5.00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子公司鑫铂光伏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7,400.00万元,其中存入保证金3,700.00万元。

公司为鑫铂光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

2、公司子公司鑫铂环保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2,490.00万元。公司为鑫铂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

3、公司子公司鑫铂科技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740.00万元。公司为鑫铂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8NAP3Q7L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住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 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主营业务铝型材和铝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东构成公司直接持股100%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335,901.48万元,负债总额为246,585.41万元,净资产为89,316.0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2,647.03万元,利润总额5,418.48万元,净利润5,458.71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356,508.82万元,负债总额为261,978.31万元,净资产为94,530.51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3,895.29万元,利润总额5,885.18万元,净利润5,214.44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鑫铂光伏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8PM9FY22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住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 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
 生资源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 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 色金属合金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主营业务再生铝加工、销售
股东构成公司直接持股100%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铂环保的总资产为110,089.08万元,负债总额为45,299.64万元,净资产为64,789.4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4,516.74万元,利润总额-6,281.30万元,净利润-4,711.89万元(2025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鑫铂环保的总资产为140,147.39万元,负债总额为75,006.38万元,净资产为65,141.01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9,727.23万元,利润总额469.07万元,净利润351.57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鑫铂环保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2UEXK44K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住所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 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7日
主营业务铝型材和铝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东构成公司直接持股71%,通过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 股29%
2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370,961.76万元,负债总额为321,530.82万元,净资产为49,430.9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9,182.21万元,-7,718.29 -8,849.03 2025
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425,756.68万元,负债总额为378,556.87 47,197.80 2026
万元,净资产为 万元,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03,783.94万元,利润总额-3,799.84万元,净利润-2,233.13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
、鑫铂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3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4、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4、保证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铂光伏、鑫铂环保、鑫铂科技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生产经营需要,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374,924.49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3.03%,以上担保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上述担保金额不包含公司为开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集团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合同》;
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面;
4、贷款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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