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楚江新材(002171):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分别于2025年3月15日和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08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下属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4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和2025年 4月12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 清远高精铜带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肇庆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公司与光大银行肇庆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清远城南支行”)申请11,4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农业银行清远城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111,900万元,本 次担保后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128,3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7CRK17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31,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5号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加工、销售。(国家限制或禁 止经营的除外);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9.22%(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 经审计)。 13、清远高精铜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担保时,与光大银行 肇庆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ZQ固保575620261900 3、签署日期:2026年5月1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 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担保时,与农业银行 清远城南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44100520260009985 3、签署日期:2026年5月7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城南支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1,4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2026年5月14日收到上述两份银行签约完成的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5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原因是满足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清远高精铜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 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含 本次)为人民币959,678万元(其中:为清远高精铜带累计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128,300万元),占公司2026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107.75%。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 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城南支行签订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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