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003038):公司子公司签订《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工商业储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工商业储 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工商业储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新能源”)与安徽鑫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煌”)签订《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工商业储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内容,安徽鑫煌在鑫铂新能源产权下或合法占有使用的土地范围内建设安装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60MW/120MWh工商业储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储能项目”)。本项目原则上在谷/平时段利用电网充电,在峰/尖峰时段向鑫铂光伏用电负荷放电,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各时段的用电电量,从而节省鑫铂光伏用电成本。鑫铂光伏以享受储能收益的方式与安徽鑫煌分享能源效益。 2、关联交易金额测算: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进行测算(1)鑫铂新能源按24元/平方米/年的租赁单价向安徽鑫煌出租项目场地,项目场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预计三年租金为21.60万元。(2)项目一期投产后,安徽鑫煌预计前三年可帮助鑫铂光伏优化用电12,000.00万度,预计将帮助鑫铂光伏节省电费约9,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根据收益分成比例(第1-3年:鑫铂光伏分成比例5%,安徽鑫煌分成比例95%),鑫铂光伏前450 8,550 三年可享受储能收益 万元、安徽鑫煌前三年可享受储能收益 万元。(具3、审议程序:由于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的父亲唐金培先生是安徽鑫煌的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鑫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EQUJF15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涛 成立日期:2025年8月7日 注册资本:2,8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十四路西侧,天汊路北侧8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唐涛持股100%。 关联关系:由于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的父亲唐金培先生是安徽鑫煌的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主要财务指标:安徽鑫煌暂未实际经营。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鑫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合作基本概况 (1)安徽鑫煌利用鑫铂新能源合法使用的土地,鑫铂新能源同意按24元// 平方米年的租赁单价向安徽鑫煌出租项目场地并确保安徽鑫煌对租赁标的享有无瑕疵的租赁权(而非赠予)。分两期投资建设运营储能柜,预计总规模为【60000】kW/【120000】kWh,最终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 (2)鑫铂新能源应当确保对其出租的场地具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并保证有权向安徽鑫煌出租该租赁标的。否则,安徽鑫煌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鑫铂光伏应赔偿给安徽鑫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内容及目的 (1)安徽鑫煌在鑫铂新能源产权下或鑫铂新能源合法占有使用的土地范围内建设安装本项目,本项目原则上在谷/平时段利用电网充电,在峰/尖峰时段向鑫铂光伏用电负荷放电,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各时段的用电电量,从而节省鑫铂光伏用电成本。若鑫铂光伏生产调整或其他原因有增加储能规模需求,安徽鑫煌享有优先合作权利。 (2)为鑫铂光伏完成用电优化,达到削峰填谷、降低用电成本,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有效平抑负荷波动等目的,项目建成后鑫铂光伏、安徽鑫煌双方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效益分享,鑫铂光伏配合安徽鑫煌按照当地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参与电网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及需求侧响应等功能。 3、结算 甲乙双方对储能电站创造的多种收益来源(价差收益、需求响应、容量补偿)全部纳入合同收益范围,收益按如下比例分成: 第1-3年:甲方分成比例5%,乙方分成比例95% 第4-6年:甲方分成比例15%,乙方分成比例85% 第7-10年:甲方分成比例25%,乙方分成比例75% 第11-15年:甲方分成比例30%,乙方分成比例70% 其中: 价差收益:充电费用=储能系统充电电量*充电时段即时电价;放电费用=储能系统放电电量*放电时段即时电价,价差收益=放电费用-充电费用。效益分享期内,电价以供电公司出具的甲方当月电费账单上的到户电价(含代理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的尖峰谷平时段价格为准,电价含增值税。 需求响应:根据安徽省需求响应政策,甲乙双方配合参与响应,响应成功获得的电网补助。 容量补偿:乙方协助甲方降低最大需量,节约的需量基本电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基于市场化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交易目的: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安徽鑫煌在鑫铂新能源产权下或合法占有使用的土地范围内建设安装储能项目,项目原则上在谷/平时段利用电网充电,在峰/尖峰时段向鑫铂光伏用电负荷放电,有利于帮助鑫铂光伏完成用电优化,降低用电成本。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由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电价结算符合市场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约定的期限较长,可能因政策法规、内外部环境、企业经营管理、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影响协议的履行及预期效益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子公司与安徽灿晟光电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41.53万元。 2、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总额为72,156.40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工商业储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是由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工商业储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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